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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时候查酒驾?在你喝酒时候!
新干交警在辖区集中开展
酒驾醉驾等专项整治行动
紧盯酒驾醉驾违法顽疾再施重拳
坚决对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说“不”!
随着国内疫情形势逐渐得到缓解
人们的生活也渐渐地恢复正常
但是不少人脑子里
“交通安全”这根弦儿却开始松了下来
那蜀黍再带你回忆回忆酒驾醉驾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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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有“肇事逃逸”的情形
从重处罚的情形
◆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